医院 | 陪护资格与条件 | 核酸要求 | 病区管理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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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眼科医院 |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无传染性疾病; 3. 无犯罪记录; 4. 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5.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陪护: 1.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 2. 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智力障碍的人员; 3. 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4. 其他影响患者治疗和医院秩序的人员。 |
1. 根据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1年第9号)要求,来返庆人员就医需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凭72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入内。 2. 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需提供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才可以入院(省内一旦发生疫情后调整为3日)。 3. 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做核酸检测。 |
1. 住院病区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探视,禁止快递外卖。 2. 病区将实行严格管理,定点医疗机构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须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要固定一名陪护人员并进行核酸检测,且不得随意进出。 |
1. 所有入院人员需佩戴外科口罩,配合扫龙江健康码及行程码、配合测温、流调,并出示身份证登记。 2. 建议前来就诊的眼病患者,提前预约挂号。 3. 陪护人员凭科室发放的陪护腕带进出病区,如为护理公司的陪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4. 为确保患者安全,陪护人员禁止随意调节患者使用的各种医疗仪器和设备,包括输液速度等、禁止翻阅患者的医疗护理文件、禁止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 5. 陪护人员应服从病区医务人员的管理,不随地吐痰,不在病区或楼道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随意串病房,不得自带行军床、躺椅等。 6. 为杜绝安全隐患,严禁在医疗设备带上手机充电或使用其他电器,禁止私带违章电器如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等。 7. 保持病房的安静和卫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须按价赔偿。 8. 如陪护人员违反陪护制度,影响医院医疗、治安、消防安全,经说服教育无效,请及时另换陪护。 |
注:医院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因素进行调整,请以医院新公告为准。
术语解释:
1. 龙江健康码:是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用于证明个人健康状态的二维码,可通过相关手机应用程序获取。
2. 行程码:是由中国信通院联合三大运营商推出的查询个人行程轨迹的小程序,可显示个人过去14天内到访过的地区。
3. 流调:即流行病学调查,是指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的调查研究,主要用于追踪传染源、传播途径等,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4. 全封闭管理:指对特定区域进行完全封闭,限制人员和物品的进出,以防止疫情传播。
5. 一患一陪护:指一名患者只允许一名固定的陪护人员进行陪护,以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