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具体内容 |
---|---|
法律依据 |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其中规定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为24个月。 |
开具人员资格 | 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
开具要求 | 1. 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2. 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
门诊病假时长规定 | 1. 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2. 门诊可以开病假条多30天左右,假条开具天数由医生根据患者自身情况决定。按照医院规定,每次给患者开假条,一般大夫只开一个星期,多开一个月。 |
住院病人病假时长规定 | 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 - 6个月,但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且需经过科室主任批准和医务科审核同意。 |
病假条内容 | 病假条上需要包含患者的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并且必须有医生的签名或签章以及医院的公章。 |
急诊情况处理 | 对于急诊情况,患者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但事后需要补办手续。急诊号多可以开3天病假。 |
补开病假条流程 | 患者可携带病历、缴费单或挂号就医记录前往医院,向医生说明情况后进行补开。 |
开假条注意事项 | 1. 老老实实去医院挂号看诊,详细描述症状,表现真诚。2. 遵守医院规定和流程,医生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恢复需要决定病假时长,并非患者想休多久就多久。 |
医院不开假条解决办法 | 每个医院管理制度不同,一般病假条可能需住院治疗或患比较严重疾病才给开。可与医生沟通,也可尝试去私立医院。 |
开医院诊断证明要求 | 1. 患者存在病症,医生确诊后出示医疗诊断证明。2. 各种医疗诊断证明需在病历上有清晰记录,见不着患者不开病假,不跨科开病假,避免人情病假。3. 患者病假时间由医生根据病情确定,医院会依据急诊、一般病症或严重慢性病作出相应休假时间规定。 |
病假条格式 | 在正文下方居中位置标明标题,一般写“请假条”三个字。 |
术语解释: - 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 处方权:医生具有开具处方的权力,通常医师及以上职称且经过相关培训考核获得相应资质后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