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名称 | 不规范行为表现 | 涉及时间范围 | 处理情况 | 影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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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接受返还实物提供便利 | 2021年5月1日 - 2022年4月30日 | 2022年8月4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被追回、罚没的金额超过70万元 | 受到行政处罚,影响医院信誉 | 该医院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2400万元,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8股份,为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成员企业 |
宿迁爱尔眼科 | 存在给介绍患者的医生回扣的现象 | - | 2019年已按照董事会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严肃处理了违规员工,并撤换了管理团队 | 引发社会质疑,影响品牌形象 | 上市公司爱尔眼科(300015.SZ)仅通过基金参股,且是基金的LP(有限合伙人) |
玉林市爱尔眼科 | 存在给介绍患者的医生回扣的现象 | - | - | 影响品牌形象 | - |
衡水爱尔眼科 | 2020年因为给医生回扣被行政处罚 | 2020年 | 受到行政处罚 | 影响当地医院声誉 | - |
多家爱尔眼科医院 | 伪造患者的近视手术时间,以帮助患者通过有关机构的体检要求 | - | - | 陷入信任危机,引发社会对其财务造假的质疑 | 2024年7月底,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向卫健委寄送举报信揭露此行为 |
安徽怀宁县中凯眼科医院 | 以免费体检为幌子,进入校园进行视力检查,实则进行营销活动,诱导未成年人就医,虚构病情,过度治疗,伪造病历 | 2020年 | - | 导致未成年受害人诗涵容貌受损,身心遭受重创,患上重度抑郁症,生活和学习受到严重影响 |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定及约定义务,提供了超过患者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造成患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行为,具体表现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医疗保健 |
北京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虚假宣传 | - | 今年7月收到25万元的罚款单 | 受到行政处罚,反映民营眼科医院在宣传红线和扩大客源间的矛盾 | 希玛眼科(HK03309)子公司,当时股价3.91港元,市值48.35亿港元 |
术语解释: - 串换诊疗项目: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将实际开展的诊疗项目更换为收费标准更高的诊疗项目进行收费的行为。 - 超标准收费:是指医疗机构超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行为。 - 有限合伙人(LP):是指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 飞行检查:是医保局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对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