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名称 | 处罚部门 | 处罚原因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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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置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 | 罚款7000元 | 未明确提及,但文章提到“近日”(根据报道线索推测在4 - 6月期间) |
淄博明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 | - | - | 有4次行政处罚记录 | - |
淄博视欣眼视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张店视欣眼科诊所 |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违规(未明确具体违规内容) | - | 行政处罚(未明确具体处罚内容) | - |
淄博姜玉坤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张店瞳理心诊所 |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违规(未明确具体违规内容) | - | 行政处罚(未明确具体处罚内容) | - |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邹某某(个人) |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违反医师执业注册相关规定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 警告并罚款10000元 | 2025年2月20日 |
备注:
- 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的处罚信息在多篇报道中均有提及,但未明确具体处罚的日期,推测在4 - 6月期间是根据报道线索中提到的“近日”以及报道时间进行的大致推断。
- 淄博明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仅提及有4次行政处罚记录,但未明确具体的处罚原因、依据、结果和时间。
- 淄博视欣眼视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张店视欣眼科诊所和淄博姜玉坤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张店瞳理心诊所只表明因违规被行政处罚,但未说明具体的违规内容和处罚内容。
术语解释: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而制定的法规,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执业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细化和补充,进一步明确了条例中各项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以确保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和运营。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旨在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规定了医疗纠纷的预防措施、处理途径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医疗机构合法开展诊疗活动的凭证,医疗机构必须取得该证后,方可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断、治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