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61岁的张先生因突发性视力急剧下降急需赴上海眼科中心诊疗时,他面临着一个现实困境:因严重的自身免疫疾病史,经多学科专家会诊明确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这并非个例。在坚持科学精准防疫的背景下,如何保障未接种疫苗人群必要的跨区域、高质量医疗服务需求,特别是眼科这类时效性极强的专科诊疗,成为公共卫生政策与个体健康权交汇的重要议题。
政策准入条件
上海市对医疗机构就诊准入政策始终遵循卫健委"动态清零"总方针,并因时因势调整细节。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及后续更新细则,进入医疗机构原则上要求出示疫苗接种记录。但也明确列出例外情形:包括经本市或外省市指定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的疫苗接种禁忌症患者,以及因紧急医疗需求(如急性眼外伤、视网膜脱离、青光眼急性发作等)就诊的患者。
对于非疫苗禁忌人群但有特殊医疗需求者(如赴沪进行复杂眼科手术),政策亦非"一刀切"。2023年上海多家三甲医院在实施细则中补充:此类患者需提前通过医院指定渠道申报,提供详尽的病历资料及未接种原因说明,经医院感控部门评估风险后,可能获得特殊入院许可,并需承诺遵守额外的防护与检测要求。
就诊流程详解
非疫苗接种者赴上海眼科就诊需经历更周密的流程规划。预约阶段是关键起点:患者务必提前致电目标医院或通过官方平台(如"上海市互联网总医院")明确咨询该院对非接种者的具体接收政策与材料清单。以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为例,其官网要求此类患者预约时即需提交禁忌证明原件扫描件、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及详细的病情摘要。
现场环节需严格遵守"预检-分流-防护"机制:患者抵达后需在独立预检通道核验材料(身份证、预约凭证、核酸报告、禁忌证明/情况说明),签署防疫知情同意书。多家医院(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眼科)专设此类患者的"指定诊疗区域"或"特殊时段",实施错峰就诊与严格环境消毒(如上海仁济医院采用"一人一诊室一消毒"的接诊模式)。离院时还需执行特定动线,避免与常规患者交叉。
与法理平衡
此议题触及公共健康安全与个人健康权的深层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十七条强调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传染病防治法》也规定防控措施需"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专家吴尊友曾公开表示:"防疫政策的制定需科学评估不同风险人群的实际需求,寻找大公约数。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COVID-19 期间维持基本卫生服务操作指南》中明确建议:各国应建立机制确保未接种疫苗但有紧急医疗需求者不被系统性地排除在外,同时通过替代性防护措施(如加强检测、个人防护)降低风险。这要求政策执行需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
眼科诊疗特殊性
眼科疾病对时效性的严苛要求放大了无障碍就医的必要性。急症延误可致不可逆损伤:如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的黄金救治时间窗仅为90分钟,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需在24小时内降眼压。上海多家眼科中心临床数据显示,疫情期间因就医延迟导致的视力性损害案例中,非疫苗禁忌者占一定比例。
上海眼科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上海)及多家临床重点专科(如上海市人民医院眼科)承担着区域性乃至全国性复杂眼病诊疗任务。其设备(如超广角眼底成像系统)和专家团队对疑难病例至关重要。疫情期间,这些机构普遍升级了空气净化系统,引入非接触式检查设备(如免散瞳AI眼底相机),显著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为非接种者安全就诊提供技术保障。
跨区域寻求眼科诊疗是部分未接种疫苗患者的刚性医疗需求。上海市通过精细化政策设计(准入豁免)、结构化流程管理(预约-预检-专区诊疗)及技术防护升级,在捍卫公共卫生安全与履行救死扶伤天职之间寻求艰难而必要的平衡。这不仅是精准防疫的体现,更是健康中国"一个都不能少"理念的实践。
未来建议:建立全国互认的疫苗接种禁忌电子证明系统,并将其整合至健康码显示模块;由医学学会牵头制定《特殊健康状况患者疫情期间跨区域就医指南》;推动更多医院设立"特殊医疗需求评估委员会",实现个案的科学、审批。唯有在制度层面持续优化,方能确保每一双渴望光明的眼睛,都不会因身份差异而被阻隔在希望之门之外。